Dec 21
不知是Subscribe to Comments插件默认就是”Subscribe” box should be checked by default打勾的还是自己在修改调试这个插件的时候选上了,因为我自己是打勾的,也没在意……刚才秦爱发邮件来问如何退定才注意到这个问题,这里对在全文检索博客留过言的朋友们表示歉意……给大家增添麻烦了。现在已经把这个选项默认值改成不订阅了。
在漫步那里 包括自己的后台也看到了这个插件的更新提示,因为做过一些修改,所以一直没升级,看来还是需要升级一下了~

December 21st, 2007 at 2:35 pm
对我来说还挺好的 呵呵
December 21st, 2007 at 2:37 pm
呵呵,自己还是可以选择打勾的,只是原来默认是打勾的
这样的话用户体验可能会觉得不好
December 21st, 2007 at 3:35 pm
我的GMAIL都把订阅当成垃圾邮件了,本来网站也已经订阅了,呵呵
December 21st, 2007 at 4:15 pm
呵呵 现在我都用yahoo.cn 也不错
December 21st, 2007 at 4:22 pm
赫,想不到充当了一回qinai的垃圾邮件制造者……汗
倒没怎么用过yahoo的,感觉Yahoo的用起来没有GMAIL流畅……
December 21st, 2007 at 4:49 pm
那也是~~~不过当一个公司过于强大的时候 就会变得“邪恶”
December 21st, 2007 at 6:04 pm
其实不仅仅公司,各个领域都是一样的,强大到一定程度就成了“规则的制定者”了……
December 21st, 2007 at 7:24 pm
恩 还有最近的珊瑚虫事件
December 21st, 2007 at 9:11 pm
珊瑚虫事件新闻上有看到,不过没怎么关注过.支持陈寿福的人好像也不少,但是也有报道说陈寿福通过珊瑚虫谋利100多万,他好像是修改了腾讯QQ并加了外挂挂上广告……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用QQ这些东西了,呵呵
December 22nd, 2007 at 2:00 am
我还是支持陈寿福的 qq这么做有些郁闷 主要是他整体进行的打包 不过上升为刑事案件有些不可思议
December 22nd, 2007 at 9:17 am
对这个事件不是很了解,所以只能在下面这样假设的基础上来分析。
但是假如珊瑚虫不是陈寿福自己开发的一个IM通讯软件,而是利用腾讯QQ软件的话……那是触犯了法律的,这个不仅仅是中国,美国这方面的法律保护条款更加严格。并且利用这一东西来盈利,那是更加不应该的。QQ本身带有一个许可协议(一般不管是开源软件,共享软件,商业软件都会带有一个相关的许可协议),其中就明确的规定这种行为是不可以的。这个并不是QQ的行为,而是整个软件行业都是这样的,包括GNU的GPL,LGPL,还有BSD,MIT,Apache……等等,如果违背了其中的条款,那就是触犯了法律。